近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广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工作,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建筑垃圾治理迈向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利用、智慧化监管轨道。
规范化管理,健全全过程管理机制
南都记者了解到,《规划》旨在逐步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解决高质量发展建设需求与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之间的矛盾。
为此,《规划》聚焦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兜底保障,以强化分类管理和全过程闭环管理、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化产业发展、防范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风险等方面为重点,对建筑垃圾排放、收运、利用、处置各环节污染防治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建立健全处置核准与方案备案管理机制、全过程联单管理机制、跨区域平衡处置和生态补偿机制、政府扶持机制、源头责任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投诉举报机制等,充分完善相关机制,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资源化利用,实现“变废为宝”
为推动可持续发展,《规划》提出从源头减量到末端处置的一系列要求。
在排放环节,《规划》明确源头减量目标及主体责任,提出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和推动施工现场就地资源化利用等源头减量措施。如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绿色建筑,鼓励将建筑垃圾直接用于工程回填、土方平衡、堆坡造景等,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减轻环境负担。
在处置环节,《规划》强调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为此将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落地保障政策,实施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如工程渣土制砖和机制砂,分选后的混凝土、砖瓦类建筑垃圾制再生骨料和再生砖等再生建材,鼓励在市政、园林、道路(公路)、水务等工程项目使用,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智慧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为实现科技赋能,提升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监管效能,《规划》提出推进本地建筑垃圾处置信息化管理,将排放工地、运输企业、转运设施、综合利用场所、消纳场等纳入平台监管。如要求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监控系统,主管部门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对施工工地进行实时监管。
《规划》要求全市实行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联单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电子联单管理,实现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和流向等情况可追溯、可查询。同时结合联单信息探索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卸点付费机制,通过智慧平台进行建筑垃圾处置费支付并实现资金流向监督,实现建筑垃圾处置来源明、去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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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解读材料
一、规划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的污染环境防治工作,202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扎实推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二、规划目标
逐步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解决高质量发展建设需求与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之间的矛盾,倒逼工程建设生产管理模式转变,减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建筑垃圾排放,推动建筑垃圾治理迈向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利用、智慧化监管轨道。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分类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等规范标准,建筑垃圾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本规划科学预测各类建筑垃圾产生情况,以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建设。
(二)源头减量措施。规划明确了源头减量目标以及源头减量主体责任,并提出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和推动施工现场就地资源化利用等源头减量措施。
(三)建筑垃圾源头分类。规划坚持以末端处理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处理,进一步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渣土主要分类为耕植土类、建筑原材料类和其他可利用类;工程垃圾及装修垃圾主要分类为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和其他类。
(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策略。规划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途径分为直接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直接利用途径主要为工程回填、土方平衡和堆坡造景等;资源化利用途径主要为工程渣土制砖和机制砂,以及分选后的混凝土、砖瓦类建筑垃圾制再生骨料和再生砖等再生建材。
(五)设施选址、建设要求及总体任务目标。对建筑垃圾的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项目以及消纳场等提出选址与建设要求。同时,提出各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总体任务目标。规划全市建筑垃圾水运中转设施转运能力达4000万立方米/年,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理规模达5295万立方米/年,新增固定式消纳场消纳库容2200万立方米。
(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文件,提出建筑垃圾管理相关的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求。
(七)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建立健全处置核准与方案备案管理机制、全过程联单管理机制、跨区域平衡处置和生态补偿机制、政府扶持机制、源头责任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投诉举报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