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执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执法履职评估工作,引导和激励执法队伍依法履职、干事创业。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在全省率先制定生态环境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办法,试行对派出机构即各分局开展评估。各分局以评估指标为导向,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任务,聚焦问题发现、案件查处等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执法工作,促进履职效能逐年提升。
本次修订按照“保基本、抓重点、争创新、塑品牌”工作思路,以建设一支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业务信息化的执法队伍为目标,推进评估工作再上新台阶。
完善优化指标体系。增设监督帮扶发现问题、执法稽查问题整改、新装备新领域案件查办、廉政纪律一票否决等指标,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执法处罚成效、装备标准化、业务信息化等指标分值,优化专项行动开展、重点案件办理等指标内容。
优化评估等级划分。评估结果等次划分综合考量得分情况和排名先后,评定A、B、C、D四个等级,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执法工作示范样板。
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明确评估结果可作为分局执法工作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可提高推荐A级分局参评省级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的比例,充分发挥评估激励作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坚持办法指标“考得准”、工作成效“评得实”、评估结果“用得好”原则,持续推进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引导干部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致力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广州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杜娟 通讯员 穗环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