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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国排名第二

 4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其中透露,全省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连续9年全面达标,2023年AQI达标率94.8%,改善幅度全国排名第二;海洋环境方面,全省近岸海域年均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2.3%,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环境空气质量在6个经济大省中保持第一

  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系统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战略牵引,锚定全省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考核硬指标硬任务,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3年获评“优秀”等次。

  提标提质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排查整治6300余个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持续升级改造低效治理设施。大力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玻璃、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建成全国首个“天地车人”移动源监管系统,新增汽车中新能源车占比提升至37.5%,构建全国首个油品质量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连续9年全面达标,AQI达标率94.8%,改善幅度全国排名第二;PM2.5浓度21微克/立方米,较“十三五”同期大幅下降27.6%;环境空气质量在6个经济大省中继续保持第一。惠州、深圳、珠海、中山、肇庆、东莞6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20位。

  公报中透露,2023年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为5.50,pH均值范围在5.00(深圳)~7.58(河源)之间;酸雨频率为18.0%;18个城市出现酸雨(pH最小值<5.60),4个城市受酸雨污染(pH均值<5.60),无重酸雨区(pH均值<4.50或4.50≤pH均值<5.00且酸雨频率>50.0%)。与去年相比,酸雨频率上升5.0个百分点,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下降0.25个pH单位,已连续4年未出现重酸雨区城市,全省降水质量状况总体略有转差。

  近岸海域水质为二十年来最好水平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断强化对重点国考断面的一线排查、驻点巡查、技术指导和水质预警会商督导,开展“保优增优”断面冲刺行动,10个重点国考断面所在水体重要一级支流劣Ⅴ类比例较“十四五”期初下降34.2个百分点。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2.6%,较“十四五”期初提升5.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全面清零;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92.3%,为二十年来最好水平,珠江口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77.8%,首次达到“十四五”攻坚目标。

  全省近岸海域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劣四类海水水质面积比例分别为76.9%、15.4%、2.8%、1.4%、3.5%。劣四类海水水质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湛江港、汕头港等河口海湾,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与去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年均优良比例上升2.6个百分点,劣四类比例下降2.7个百分点。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印发实施《广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广东省碳交易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将数据中心、陶瓷、港口行业纳入碳排放控排行业,允许纺织、机场行业企业自愿纳入碳市场,全省碳市场控排企业累计减排6600余万吨。支持广州南沙、深圳福田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2023年,广东省深化碳排放权交易,组织200家控排企业开展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及履约工作,履约率达100%,广东碳市场顺利完成第十个履约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24亿吨,累计成交金额63.68亿元,均居全国区域碳市场首位。

  积极推广碳普惠工作机制,全国首发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申报地区覆盖范围拓展到全省。截至2023年底,碳普惠核证减排备案累计签发247.46万吨,增加收入5347余万元。做好国家低碳城市建设工作,广州市、深圳市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展评估报告》中获评优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