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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林业园林局联合印发《实施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内容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和工作安排,深度融合美丽中国广州先行区建设,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城乡区域绿色协调发展。全文分为三部分,共计24项具体措施内容。

  《措施》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重点落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城乡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等方面的治理整治以及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利用耕地、改善大气与声环境、提升森林质量、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区域绿化美化、加强自然保护地等生态保护监管等共12项措施。

  《措施》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继续支持产业融合,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以分区管控为绿色标尺,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积极拓宽农产品交易市场,重点推进绿色工业园区、生态产业、优质生态农林业、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打造花都区水墨丹青乡村振兴示范带及光伏项目,从化区流溪河流域生态旅游示范区,增城区派潭镇开发林业碳汇交易等一批极具本地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涉农项目。

  《措施》强化能力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切实加强基层执法监管、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探索构建信息化、数字化的智慧环保监管体系。支持各区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区位优势,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与高质量发展路径,开展区级美丽乡村提质升级,推动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推动美丽建设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市、区(县)、镇、村同建同治同美。

  《措施》的重点工作任务表中还列明15项涉探索、创新、前瞻内容或指标达成预期的重点任务举措。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率、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要求,并提出了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建设花都区、从化区域碳中和试点示范区、支持从化区建设鳌头镇“美丽田园”示范项目、南沙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基地等创新探索型建设项目。

  当前,广州市出台了系列文件高标准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厚植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进因地制宜打造美丽乡村、美丽圩镇,重塑乡村风貌、重振乡村产业,成为助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关键引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广州样板”。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