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正紧密推进,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督察期间,第一、二、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中山、湛江、揭阳市;11月3日,广东集中公开通报第一批3个典型案例。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表示,此次广东省级督察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制约政策落实的堵点难点淤点问题,回应民生关切,切实发挥督察“利剑”作用,以督察实际成效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那么,此次广东省级督察有哪些工作机制,又有哪些突出亮点?
突出四方面内容
今年9月22日,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深化例行督察,强化专项督察,确保形成威慑、督出实效。
“此次督察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兼顾,把握策略方法,充分发挥利剑作用。”赖海滨表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此次督察重点突出4个方面内容。
突出政治属性。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样,此次督察紧紧围绕“督政”要求,突出“政治督察”“政治体检”,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作为督察的主题主线,把落实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督察重点,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为督察关键。
突出助力高质量发展导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层级高,更加关注全省层面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情况和存在的共性问题。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除了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重点督察整改进展滞后、整改成效不佳等问题,通过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外,结合广东实际情况,更加聚焦市、县(区)实际情况,重点督察各地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生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发挥好“以督察促发展”作用,使督察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突出民生呼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作为督察重点关注的“大事要事”。督察期间,第一时间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推进边督边改,公开调查处理情况,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同时,紧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群众举报问题处理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坚决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整改成效。
突出警示作用。此次督察将严的基调贯穿督察工作的始终。一方面,延续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经验做法,敢于啃硬骨头,对问题紧盯不放、一盯到底,坚决查处一批重大典型案件,采取“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真正揭短亮丑、红脸出汗;另一方面,督察进驻时间、举报投诉电话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开,督察反馈意见和被督察整改情况按要求对外公开,坚决接受全社会监督。对督察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失职失责情况,按程序和要求移交被督察地市或省有关部门,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
体现三大亮点
此前,广东已经开展过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全省地市实现全覆盖。与第一轮相比,本轮督察工作有哪些亮点与不同?
“相比之下,本轮督察有3个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赖海滨表示,厅党组多次专题研究督察工作,强调本轮督察要更加突出党建引领、更加突出为基层减负、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督察。
各督察组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始终,进驻当天均成立临时党支部,召开支部会及支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签署督察工作承诺书,全体成员承诺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
各督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多余的资料一份不要,多余的会一个不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比如,调阅资料尽量运用电子化手段收集,避免让基层报送大量资料导致车马劳顿、影响其他工作开展;走访谈话前精心准备,不搞“广撒网”式的谈话;信访办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能马上解决的督促地方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解决措施和时限,给地方留足合理时间进行整改,避免层层加码、级级提速。
此次督察,更加注重中央和省两级督察的信息共享,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派员进行督察业务培训,有力提升了督察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精准性。督察进驻前,盯住普遍性、系统性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线索摸查,形成问题清单,带着“一本账”进驻。充分运用卫星遥感解析、无人机航拍、红外热成像等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督察效能。树牢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方式,坚决防止出现“一刀切”“一关了之”“以停代改”的情况,保持督察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形成强有力威慑
中山市大涌镇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落实不力,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牛仔洗水产业低效、粗放发展,监督管理缺失,区域环境问题突出;湛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控源截污不彻底,管控长期不到位,部分水体返黑返臭现象突出;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部分生态公益林遭受逐年蚕食,非法毁林现象多发,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连日来,广东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直奔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在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问题。11月3日,广东集中公开通报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3个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推动问题整改。
赖海滨表示,广东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山、湛江、揭阳等3市,进驻时间12天。主要内容是召开动员会和汇报会,与被督察地市市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个别谈话;深入县(区)实地核查存在的问题,梳理问题原因及责任情况,并开展调查取证,对下沉督察阶段发现并查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形成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督察进驻结束后,督察组将形成督察报告,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由督察组向被督察对象反馈,指出督察发现的问题,明确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此次督察结果将作为对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对督察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失职失责情况,督察组将形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和案卷,按照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交被督察地市或省有关部门。
督察反馈意见后,被督察地市在4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报省委、省政府;在督察整改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督察移交追责问题问责情况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