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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出台碳普惠新规,鼓励购买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

近日,《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明确提出,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购买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办法》的制定有助于规范和完善广州碳普惠管理体系,鼓励社会广泛参与低碳生活。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内容。广州作为常住人口接近2000万人的超大城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国家中心城市,有必要从多方面探索,鼓励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碳普惠将低碳行为的减碳量进行量化核算,并通过多种手段进行激励,有利于带动社会广泛参与碳减排活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广州碳排放交易所 (资料图片)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作为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城市,近年来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仍存在较多的瓶颈:国家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和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的申报范围较窄、门槛较高,我市能成为核证减排量的项目较少;同时,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企业、个人实施碳减排、碳中和的意愿不断增强。《办法》通过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备案,为更多的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和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制定了信息公开、评优、政策激励等措施。

  《办法》明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是广州市碳普惠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范围鼓励支持碳普惠工作开展。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作为平台对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进行管理。规定了广州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和备案、自愿减排量申请和登记的流程和要求。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编制广州碳普惠方法学。登记备案为广州碳普惠方法学的,方法学编制单位可继续申报广东省碳普惠方法学。

  《办法》还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购买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用于抵消碳排放或实施碳中和的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量,不可用于二次交易或其他碳中和活动。通过优秀主体和案例评选、信用评价、金融激励等措施鼓励自愿减排项目实施。

  文、图/杜娟 穗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