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全省认真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强化执法力量,严格公正司法,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75岁的杨女士家住在东莞市石马河边上,每天早上她都要来石马河边做早操锻炼身体。杨女士说,自己从小就在河边长大,见证了石马河的变化。
杨女士说,以前这条河的水很臭的,我们都不敢从这里经过。
为了彻底改变石马河的黑臭状况,从2008年开始,东莞市对石马河实施分阶段系统化污染整治。到2019年,东莞市启动石马河流域达标攻坚行动,统筹推进达标攻坚工作。
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副指挥赵伟良表示,我们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在2020年至今可以稳定地保持到四类(水质)的标准,内河涌水质实现了明显改善。
东莞市石马河污染整治是我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东建立健全“大环保”工作格局,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起高规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自上而下建立五级河长治水体系。
今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诚宽表示,我们对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活垃圾等这些比较突出问题,一年一个专项重点解决一个问题,等到最后这些问题都基本解决之后,我们再对这个条例进行综合检查,增强整个监督的刚性、监督的实效性。
新修订的环保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我省累计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11.6万宗、罚款金额83.04亿元,办理涉及“一法一条例”配套办法的案件共1.63万宗,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国领先。同时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截至2021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889件,有效维护了公共生态环境。
与此同时,我省及时修订出台省环保条例,在全国率先施行与环保法配套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40余件,市级地方性法规约100件。初步形成了以省环保条例为基础,各重点领域专项立法为支撑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诚宽表示,在贯彻“一法一条例”当中,我们强调行政执法跟刑事司法两法的衔接,对保护我们整个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早介入,快速有效及时打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一个很好的制度保障作用。
此外,我省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期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任务。截至2021年底,全省现有核发排污许可证3.9万张,约50万家企业填报排污登记表,发证数和登记企业数均列全国第一。全省114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55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主要分布地、103平方千米的红树林、196平方千米的珊瑚礁、80平方千米的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