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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5条河涌水质全部达标,告别劣V类水质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花都区纳入市总河长令第10号劣V类一级支流攻坚行动的5条河涌全部消除劣V类水质,达到了今年市总河长令第10号工作任务目标。


  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

  2020年,花都区鲤鱼涌、鸭湖涌、鲤塘一涌、鲤塘二涌、新村一涌等5条河涌平均水质为劣V类。花都区坚决落实市总河长令第10号工作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河湖长挂帅,统筹各部门力量,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劣V类一级支流水环境整治。

  花都利用水生态修复技术降低总磷污染:针对5条劣V类一级支流总磷污染问题突出的情况,花都区积极推广水生态修复技术,利用水生植物技术、河道拦网工程技术、人工生物浮岛技术、悬浮水生态技术等综合措施,通过在劣V类一级支流河涌上游、中游、下游选取合适位置,大量种植美人蕉、再力花、苦草和轮叶黑藻等各类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等,改善河涌底泥,转移水体系统中的总磷污染负荷,并在条件合适的支流建设新型复合型生态人工湿地项目净化水质,有效降低水体内的氨氮、总磷等指标浓度。

  同时,加大农污设施及管网日常运维力度,落实对农污设施点进出水质定期检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查漏补缺工程,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全收集。对劣V类一级支流流域内城镇污水管网巡查发现的管网破损、混接错接等问题及时处理,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共计修复劣V类一级支流流域污水管网破损457处,排查错混接30个,完成问题整改25个。

  强化村级治理监管

  此外,花都区各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积极开展联合整治,有效降低劣V类一级支流流域工业企业、散乱污等场所的污染风险。

  强化村级治理监管,建立村级监管机制,压实属地职责,对村社辖区鱼塘、畜禽养殖场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发现偷排鱼塘水、塘泥浆或畜禽养殖污水立即制止和封堵排水口。

  完善村级租赁土地约束机制,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对土地承包人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实行“零容忍”,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土地租赁合同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辖区内所有鱼塘进行水质检测,未能按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的鱼塘,不能上“三资”平台招标发包。

  实施村级绩效管理制度,压实属地村社责任,对违法排水造成水质超标的鱼塘所在村社干部,扣罚年度绩效奖励金并负责出资进行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