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保产业网

广东将出台环评改革重磅新政,1/3以上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

记者从3月25日举行的省生态环境厅例行发布会上获悉,广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环评制度改革将继续推进,重磅新政《广东省关于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有望近期出台,按照“该严则严、能简则简”的原则,对一大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再要求纳入环评管理,这些项目约占总数的1/3以上。

  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简化环评编制内容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国英在发布会上透露,广东的环评制度改革一直在推进,《指导意见》则是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目前已经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有望近期出台。

  《指导意见》以“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系统推进、优化分类管理”为原则,力求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首先,注重制度衔接。按照强化“三线一单”空间管控,优化区域规划环评宏观指导,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有效衔接排污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的总体思路,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并探索与排污许可制度融合。

  其次,优化分类管理。以生态环境质量为底线,按照“该严则严、能简则简”的原则,改革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第一是该严的严,对石化、采掘、冶金、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生态环境影响大、风险高的项目实施重点管理,严格环评要求,这些项目约占审批总数的2%。第二是能免的免,对一大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再要求纳入环评管理,这些项目约占总数的1/3以上。第三是能简的简,区域环境状况、环境管理信息等基础性工作今后将统一由地方政府开展,大幅降低企业环评费用支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和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压缩环评编制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投产。接下来,省生态环境厅将制订出台重点管理和豁免管理的项目名录。

  进一步将省改革创新实验区纳入下放权限范围

  《指导意见》还加大放的力度。在此前向广州、深圳、珠海横琴新区省级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省改革创新实验区纳入下放权限范围。同时,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提升环评管理质量和效能。

  为确保改革举措的落实,《指导意见》还提出多项保障措施:一是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改革实施方案,定期总结评估,并加快制定实施“三线一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有效指导环评微观管理。二是依托国家环评信用平台,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黑名单制度,加大环评编制质量抽查复核频率和惩处力度等,督促建设单位保证环评质量。三是通过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排污许可管理、执法监督、信息化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倒逼企业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杜娟 通讯员 粤环宣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林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