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方案》明确,首批在15个省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共计35个名额,分别为河北省3个、山西省2个、内蒙古自治区3个、辽宁省2个、黑龙江省2个、江苏省3个、浙江省2个、安徽省2个、山东省3个、河南省2个、湖北省2个、湖南省2个、广东省3个、陕西省2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个。
选择试点城市和园区需考量哪些因素?
这100个城市和园区需具有典型代表性。有关省区需于近日确定首批35个试点名单,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首批试点推进情况,组织开展后续试点建设。
首批试点的选择和推进对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将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那么,确定首批试点名单时,需着重考量哪些因素?
由《方案》可知,首批35个名额的分配是统筹考虑各地区碳排放总量及增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而确定的。试点城市建设主体原则上为地级及以上城市,试点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园区。
《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明确了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设需要摸清的工作基础、重点把握的参考指标等。可以说,这些关键信息既是试点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选择试点时需要充分考量的因素。比如,试点城市的区位交通、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和布局等;试点园区的区位条件、占地面积、园区发展建设情况、经济产业发展水平、园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状况等。此外,还应关注这些地区的能耗和碳排放情况、绿色低碳发展基础等。
而碳减排难点也是不可忽视的考量因素。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不同,在绿色低碳转型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必然面临不同的困难和短板弱项。能否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相关领域工作的政策措施,也是需要在选择试点时统筹考虑的。
不简单以达峰时间早晚或峰值高低来衡量工作成效
《方案》中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强调“积极稳妥”,尊重客观规律,科学把握节奏,不简单以达峰时间早晚或峰值高低来衡量工作成效。
试点地区应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探索有效做法、典型经验、政策机制以及不同地区碳达峰路径作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试点的区位特点、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确定试点建设目标和任务,探索多元化绿色低碳转型路径。
因此,为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探索碳达峰路径积累经验、奠定良好实践基础是此次试点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省区不应把关注点完全放在何时达峰、峰值高低等方面。
从《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中也可以看出这方面的导向,强调政策机制构建、创新做法、探寻多元化路径等。《方案》明确,到2025年,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到2030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其他城市和园区带动作用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