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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2日至10月2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2023年1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定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措施、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巡视整改自觉。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保障。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整改总体安排。集中整改期间,厅党组每月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持续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巡视整改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谋划,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带队开展实地督导,积极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加强与省直相关单位、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接协调,实化细化整改措施,形成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各级党组织联动抓、各有关部门(单位)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三)制定细化措施,有力有序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坚持以求实务实扎实的作风推进整改,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检视反思、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改进举措。研究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销号制落实,确保巡视整改落地见效。坚持点面结合,在落实巡视指出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各市生态环境局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放大巡视整改效应。

  (四)严格督导检查,狠抓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整改过程把控和质量把关,督促厅巡视整改各专项小组加强对分工范围内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协调调度、督促检查,对进度滞后的工作加强预警提醒,及时校正偏差,动态跟踪问效。制定巡视整改现场核查工作方案,组织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检查核实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并把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督察重要内容,成立现场核查组对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真整改、改到位。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方面

  1.扎实开展学习调研。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系统传达学习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意图,准确把握推动乡村振兴对生态环保工作提出的使命要求,明确加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思路举措。二是强化交流调研。赴有关市县调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督促统筹优化细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责。加强同兄弟省市沟通交流,综合归纳近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调研成果,制订出台《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科学选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2.压实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责任。一是推动理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机制。积极与省直相关单位沟通对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组组建事宜,研究制定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与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相关职责。二是强化水产养殖环境监管。编制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规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控制、监测等要求。调度水产养殖企业环评管理情况,将重点水产养殖企业列为全省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管。三是组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考核。联合省直相关单位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成效评估方案,完成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成效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河湖长制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压紧压实治理责任。

  3.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科学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会同各市、省直相关单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研判,围绕全省自然村治理总体任务,结合各市治理率现状及工作基础,科学分解下达2023年、2025年度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发挥治理基础较好、经济较发达市先行带头作用,推动分区分类、梯次有序开展治理。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协调省财政部门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支持力度,明确要求安排一定比例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是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模式。与相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对接,了解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融资情况,组织宣讲解读金融支持政策,大力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是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度。通过省委农办信息系统定期调度掌握全省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推动各地加强治理数据管理,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

  4.做实“垂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加大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统筹使用力度。坚持“一盘棋”思想,将各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建设纳入厅管干部一体考虑,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市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全面分析、综合研判、系统谋划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的统筹使用。加强同各市组织部门沟通,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一市一策”优化市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市生态环境局优秀年轻干部库管理办法,筹备建立市局优秀年轻干部库,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加强对各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结合平时调研了解情况,主动联合各市组织部门对全省21个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年度考核,对7个市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现场考核,全面评价工作实绩。三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和规范市生态环境局向厅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督促强化组织观念和规矩意识。

  (二)关于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方面

  1.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机制。研究编制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内部管理规程,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分配、调整等工作进行规范。二是统筹谋划中央项目库申报。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及国家、省市重点工作任务及预储备工作,组织各地提前谋划项目,形成一批高质量、可操作、效益好的项目进入项目库。三是加强对市县涉农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谋划和储备的指导。建立涉农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厅内审查机制,对2023年第一批及2月补充涉农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审核,并对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一对一跟进指导。组织开展涉农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培训,指导各市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

  2.加强项目推进指导。一是分解下达各市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办理任务,组织各地筛选建立纳入2023年度民生实事任务的自然村清单,并对规范治理提升、定期调度抽查、治理成效考评等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编制出台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定标准,明确不同类型治理模式对应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运维等方面治理要求,指导各地扎实有效推进治理工作。三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库,加强对市县培训指导;召开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交流会,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带动。

  3.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一是组织修订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项目储备、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全过程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指导部分市县按程序办理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调整报批手续,联合省财政部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认真整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资金分配偏离目标、决算审核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开展现场检查督导,联合省财政部门督促相关市及时分配下达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加快治理设施建设投运。

  4.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一是指导各涉农县(市、区)制定出台县级运维管理办法或方案,推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县级覆盖。二是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人工湿地植物养护不到位、处理设施间歇性运行、进出水异常等问题,督促有关市“一村一策”落实整改,并组织抽查检查。三是组织各市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自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并及时开展整改。

  (三)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谋划部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分析研判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加强管党治党的具体举措。召开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印发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纪检工作要点,以及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任务安排,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建检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年度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每季度调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内监督职责情况,推动全面从严压力向基层延伸拓展。

  2.强化派驻监督。一是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协调机制,召开2023年上半年专题会商会,研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措施。二是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对涉乡村振兴、招投标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并加强对环评、执法、监测等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重点对环评审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厅机关纪委工作力量,督促各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部署要求选优配强专兼职纪检干部;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推动提升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等能力。

  3.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全面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制定厅党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并强化执行,建立健全谈心谈话、“一把手”述责述廉、参加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等机制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2023年2~4月,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派员列席5个市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对3个市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研究制订专家库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厅各类专家库建设、管理、使用。二是严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内控管理培训,督促相关直属单位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组织对厅部分直属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分类抽查,对4个驻市监测站招投标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规范采购管理。与省财政部门联动协作,建立招投标领域信息互联互通机制,联合督促各市开展招投标领域问题自查,有力推动各市完善内控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制订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拟安排廉洁文化讲座、知识竞赛及书法展等系列活动,以新时代廉洁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厅党组将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接续抓好巡视整改,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毫不松懈推进巡视整改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对党忠诚。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解决。

  (二)坚持从补短板的要求强力推进整改,立足实际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立足于治标整改具体问题,也着眼于治本加强建章立制。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及时提炼固化巡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把巡视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整章建制、推动工作的过程,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工作局面。

  (三)坚持从谋发展的需要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创造性推动美丽广东建设开新破局、行稳致远。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1310”具体部署,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乡村振兴攻坚力度,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促进城乡区域绿色协调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7月20日至8月10日。联系电话:020-85518162;邮政信箱: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邮政编码510630;电子邮箱:gdssthjt_jgjw@gd.gov.cn。

                    中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