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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附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部分)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年第29号令),正式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文节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部分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9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
2019年10月30日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部分节选

1、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2、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海洋生态修复

3、微咸水、苦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综合利用工程

4、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开发与利用

5、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 废旧木材、废旧橡胶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6、流出物辐射环境监测技术工程

7、环境监测体系工程

8、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

9、流动污染源(机车、船舶、汽车等)监测与防治技术

10、城市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应用

11、电网、信息系统电磁辐射控制技术开发与应用

12、削减和控制二恶英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

1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

14、废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处置技术开发与应用

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

16、“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

17、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处理技术、含汞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

18、废水零排放,重复用水技术应用

19、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

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21、废物填埋防渗技术与材料

22、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为用户提供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诊断、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

23、高效、节能、环保采矿、选矿技术(药剂);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

24、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及有价元素提取

25、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

26、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

27、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 术、设备开发及应用

28、废旧汽车、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产品、农业机械、船舶等废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墨盒、有机光导鼓的再制造(再填充),退役民用大型飞机及发动机、零部件拆解、再利用、再制造

29、综合利用技术设备:4000马力以上废钢破碎生产线;废塑 料复合材料回收处理成套装备(回收率95%以上);轻烃类石化副 产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生物质能技术装备(发电、制油、沼气);硫回收装备(低温克劳斯法)

30、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31、削减和控制重金属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

32、工业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

33、有毒、有机废气、恶臭高效处理技术

34、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及设施建设

35、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装备

36、冰蓄冷技术及其成套设备制造

37、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装备:自动化拆解技术装备;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技术装备;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技术装备;残余价值评估技术装备;梯次利用技术装备;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高效再生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

38、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工程

39、垃圾分类技术、设备、设施

40、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41、挥发性有机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末端治理及监测技术

42、废硫酸裂解回收技术

43、工业副产盐资源化利用

44、离子型稀土原矿绿色高效浸萃一体化技术

45、余热回收利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